8 人围殴女孩 5 人未获处罚 未满 14 岁成“护身符”?

国庆期间,一则 " 多名少年男女殴打一名少女 " 的消息在网络广泛传播,引发高度关注。

网上流传的视频显示,先有一男孩对受害人(着紫色短袖者)连扇耳光,随后另一男孩从远处跑来,飞起一脚将其踢倒,之后还有几人对受害人轮番掌掴、用衣服盖住头部围殴等。

日前,海南文昌市有关部门发布通告称,参与打人者共 8 人,均未满 16 岁,包括在读中学生、职业学校在读生和辍学人员;被打者为中学生,伤势鉴定为轻微伤。

通告还指出,参照治安管理处罚法,对已满 14 岁的 3 名打人者处以罚款 1 千元的决定,因 3 人未满 16 周岁且系初犯,不执行 15 日的行政拘留;对 5 名未满 14 周岁的打人者不予处罚,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。

然而,对于上述结果,特别是 5 人因不满 14 周岁不予处罚的决定,很多网友并不买账:

来源:新浪微博

还有不少人直言,上了初中就应该有是非观,该承担法律责任!

未满 14 周岁免刑责:法理与情理是否相悖?

首先要明确的是,上文中未满 14 周岁不予处罚的做法虽然让人难以接受,但却合乎法律规定。

比如《刑法》规定,犯罪时不满 14 周岁的,一概不追究刑事责任;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指出,不满 14 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,不予处罚,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;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明确,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,实行教育、感化、挽救的方针,坚持教育为主、惩罚为辅的原则;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,应当依法从轻、减轻或者免除处罚。

但在很多人看来,随着国情社情变化,未成年人的成长速度、责任能力等都在发生变化;单纯将 14 周岁划定为违法行为的 " 免罪分界线 ",既没有体现法律的与时俱进,同时也有悖情理,对受害者难言公平。

来源:新浪微博

今年 3 月,湖北孝感市,女孩张某在等电梯时遭男孩黄某用剪刀挟持,实施抢劫,后被剪刀刺伤。结果,因男孩案发时不满 14 岁、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,案件最终被撤销。

事后,受害人母亲说,她现在最大的愿望是希望法律的漏洞能补起来。" 法律保护未成年行凶者,谁来保护我未成年受伤害的女儿?"

犯罪低龄化显现 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呼声不绝

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此前发布的报告,2016 年至 2017 年,全国法院新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,被告人以初中生为主,占比为 68.08%。

北京一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去年发布的白皮书也显示,未成年人犯罪主要集中在暴力犯罪、财产型犯罪和性侵犯罪三大类型,犯罪年龄低龄化是当前比较突出的特点。

资料图:山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。梁犇摄

在这一大背景下,社会上有关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呼声一直存在。有专家提出,民法总则草案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十岁降到了八岁,已经为刑事责任行为能力划分提供了参照,甚至是依据,因此建议将刑事责任年龄起点从 14 周岁降到 12 周岁。

这一观点不乏支持者。他们认为,尽管现行法规中也提到家庭管教、政府收容教养、送工读学校矫治和接受教育等措施,但目前的实施效果不甚理想。

更何况,不满 14 周岁的未成年人,虽然在心智、能力上与成人相比处于劣势,但之于越来越多的未成年受害者,其力量对比就不能一概而论。有人据此建议,对于严重侵害生命或者身体健康的暴力行为,适当突破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,或许更能体现双向保护原则。

资料图:替人运输冰毒的未成年人罪犯。罗明前摄

与此同时,不少人亦将目光投向监护人,认为一些父母 " 生而不养、养而不教、教而不当 ",是造成犯罪低龄化的主因。

有专家指出,法律法规确对未满 14 岁犯罪者的监护人提出要求,但大多停留在说服教育、加强管理、提高责任心等层面,以及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;如此既缺乏震慑力度,在实际操作中也几乎很难体现法律的约束力。

律师:出台独立的少年司法制度才能治本

如何遏制不满 14 周岁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?法律人士给出了自己的看法。

对于民间降低刑责年龄的声音,长期关注未成年人犯罪的汇律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玉珠并不认同,认为这 " 非但不能遏制犯罪,反而会带来很多新的问题。"

她的建议是,建立一套独立的少年司法制度,相比刑罚更强调保护处分;从改造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,决定处置方式,对加害、受害双方都进行保护和救助,同时明确有关部门、学校及家长等各方面的法律责任。

她还提议完善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与《刑法》之间的衔接。比如,不够刑事处罚的,可以考虑给予行政处罚,而不是没有任何后果地一放了之。

资料图:成都未成年犯管教发布预防犯罪书籍。周迪迪摄

北京市首批未成年人维权律师田洪山则认为,降低刑责年龄并不完全可取,但可在年龄制度上保留一定弹性空间;针对不满 14 周岁的犯罪者,可在特定情况下通过举证的方式加以反驳,比如通过检方提交证据,证明其心智已经成熟、具有责任能力,应承担法律后果。

" 诸如严重的暴力犯罪等,应当有区别对待,必要时可剥夺其刑罚豁免权 ",田洪山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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